生态环境部:2024年将淘汰、限制使用这些工业除尘技术
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共有20项技术,其中限制类 7项,淘汰类13项,涉及工业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值得注意的是,低效湿式除尘技术、低效干式初春技术、玻璃钢湿式除尘(雾)器、烟气湿法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将被限制使用,正压反吸风类袋式除尘技术将被淘汰!
工业除尘技术限制类:
1、低效湿式除尘技术
工艺介绍:该技术为采用洗涤、水膜(浴)、文氏口等单一湿法除尘及其组合的除尘净化技术。
限制理由:除尘效率低:产生污水、污泥等二次污染物,对系统及设备腐蚀性强。
限制应用范围:仅适用于:(1)易燃易爆气体洗涤净化:(2)高湿易结露烟气除尘:(3)预除尘。
2、低效干式除尘技术
工艺介绍:该技术为利用颗粒物的重力、惯性力和离心力等机械力,采用旋风除尘、多管除尘、重力沉降、惯性除尘等干式除尘技术及其组合的除尘净化技术。
限制理由:除尘效率低。
限制应用范围:仅适用于预除尘。
3、玻璃钢湿式电除尘(雾)器
工艺介绍:该装置为采用静电除尘和水喷淋清灰,且阳极板使用玻璃钢材料的电除尘(雾)器。
限制理由:玻璃钢材料易燃,安全风险高。
限制应用范围:仅适用于煤气净化除尘。
4、烟气湿法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
工艺介绍:该技术湿法除尘与湿法脱硫在一个装置内进行,前后端无其他除尘设备。
限制理由:除尘效率低,单独使用颗粒物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限制应用范围:不可作为除尘技术单独使用。
备注:限制类技术为仅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处理效率较低、运行稳定性较差、二次污染处理难度较大、技术经济性较低等问题,但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有适用性、尚无合适的替代技术,需要限制其应用范围。
工业除尘技术淘汰类:
1、正压反吸风类袋式除尘技术
工艺介绍:该技术为采用正压过滤和反吸风方式清灰,且无排气筒,直接排放的袋式除尘技术。
限制理由:易形成无组织排放,清灰能力弱,无法实现连续监测,排空高度不够。
限制应用范围:全行业烟气除尘。
备注:淘汰类技术为在各领域和条件下均不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机理不清、处理效率低下、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物耗能耗高、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已有更精良的替代技术,应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