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类污染物被定义为新污染物,治理有难度源于五大特征
四类污染物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但由于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的四大类污染物。之所以称为“新”,“一方面是相对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种类繁多,更重要的特点’新’是因为其种类还可能会持续增加。”
据了解,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新污染物治理有难度源于五大特征
1、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2、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显,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3、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特征,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4、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5、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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