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粉尘爆炸事故重大隐患分析解读
隐患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内部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解读:粉尘爆炸威力巨大,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如果发生爆炸,极易造成整栋厂房的垮塌,导致群死群伤;如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粉尘爆炸时会导致群死群伤。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框架结构的单层建构筑物的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彩钢瓦)。
隐患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解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或易加剧爆炸介质形成的混合物,点燃的敏感性更高,爆炸的破坏性更大。高温烟气和烟尘中可能存在火星等点火源,如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发生爆炸的风险度更高,危险性更大。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内不同防火分区采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一旦除尘系统发生爆炸,其所关联的所有防火分区都会受到爆炸危害。
例:(a.可燃性粉尘(木粉尘)和可燃性气体(油漆废气)共用一 套除尘系统。b.静电粉末喷涂粉尘管道和烘箱管道共用一套除尘系统的方形管道,加剧爆炸风险。c.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木粉尘、铝镁金属粉尘和电焊烟尘) 共用一套除尘系统。d.两栋厂房(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e.建筑物三个不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隐患三: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解读:干式除尘系统中的除尘器本体、风管等是粉尘爆炸的高发区域,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都是防范和降低粉尘爆炸危险的有效控制措施。a.泄爆是在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b.隔爆是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d.惰化是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和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e.抑爆是在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应根据生产工艺、粉尘爆炸特性等因素,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措施的组合。
隐患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解读:风机设置在除尘器设备前部,属于正压除尘方式,正压送风时高浓度含尘气流及可能从作业工位吸入的小型工件、工具异物或物料中含有铁、石等杂质,经过风机高速旋转的风机叶轮撞击、摩擦会引起火花,进入到除尘器内易引发粉尘爆炸。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应采用负压除尘方式)
隐患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解读:采用粉尘沉降室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使得大量粉尘在沉降室内悬浮、集聚,粉尘云浓度高,爆炸风险极高。当采用砖混材料等构建的干式巷道作为除尘风道时,容易产生积尘,发生粉尘爆炸。
隐患六: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泄灰装置,或未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解读: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除尘器不能将除尘器吸入的粉尘及时卸出,或者锁气卸灰装置未能连续卸灰造成除尘器粉尘堆积。均可使大量的粉尘储存在除尘器内,一旦发生爆炸大量粉尘会加入到爆炸中,导致爆炸后果更加严重。
锁气卸灰装置能够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之间进行间隔而起到锁气效果,确保除尘器出于较好的负压运行状态。同时,可防止因自燃等原因形成的火源或其他外部火源进入除尘器内引发粉尘爆炸。应用较多的锁气卸灰装置主要有星型卸灰阀、双层闸板阀等。
隐患七:粉尘爆炸场所的立筒仓、收尘仓、除尘器内部等20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解读:20区是指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持续地或长期的或频繁的出现的区域,是更容易发生粉尘爆炸的区域,如采用非防爆电器设备设施,非防爆电器设备设施容易产生电气火花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防静电跨接。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的除尘器应符合 GB50057 规定的防雷安全要求)
隐患八: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解读: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生产工艺其产生设施内部属于典型的20区,由于机械力的作用会扬起大量的粉尘,设备内悬浮的粉尘往往在爆炸浓度范围之内。混入铁、石等异物杂质,易产生摩擦、撞击火花,满足粉尘爆炸五要素同时存在的条件,导致粉尘爆炸。应规范设置除杂装置,并及时定期清理内部或表面的铁、石等异物。
隐患九:未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
解读:缺少有效的粉尘清扫制度和规范的执行,作业场所粉尘大量沉积,在粉尘爆炸时引发二次爆炸,导致爆炸威力增大,事故伤害程度急剧扩大。
粉尘清扫制度应包括责任人、清扫范围、清扫周期、清扫方式等内容。
清扫责任人指负责清扫的具体人员。
清扫范围是指所有可能积尘的区域,应对粉尘生产作业现场(包括除尘管道内部)所有部位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清扫方式应采用防止粉尘二次扬起的清扫方式或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对铝镁等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清扫、收集应落实防水防潮措施。
隐患十: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解读:铝镁制品机械加工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表面处理的非铝制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内,且存放在指定的通风良好,设置有氢气浓度检测等防火防爆设施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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